为贯彻“以生为本”的本科人才培养理念,实现专业培养目标,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实行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模式。新生入学后第一、二学年不分专业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大类课程,第二学年结束后综合考虑学生兴趣、社会需求、学科专业发展、教学资源配置、学生成绩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,继续后续的专业课程学习,从而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,提升学生综合能力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“以生为本”的人才培养理念,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,促进学生自我管理、自主学习、自由发展,激发学习热情,优化人才培养模式,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二、培养模式
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专业实施“2+2”的人才培养模式,分为大类培养(2年)和专业培养(2年)两个阶段:其中大类培养阶段为大一新生入学至第四学期结束,在此阶段不分专业进行大类培养;在第四学期末依据学生专业志趣、学习成绩,结合专业设定完成分流工作;第五学期进入相应专业继续学习。
三、基本原则
在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要求的基础上,结合社会需求、学科专业发展、教学资源配置、学生成绩情况,按照“自由申报、适当调整”的原则进行分流,保证专业分流过程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四、组织机构
根据学校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成立环境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,组成如下:
组 长:马宏瑞
副 组 长:李成涛 张乾隆
成 员:王家宏 朱 超 王 艳 郝建武
监督组长:李广明
五、分流范围、分流专业与分流规模
分流范围:2016级欧宝(中国)全体本科生(不含教改班学生)
分流专业: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与工程。
分流规模:学院充分考虑学生兴趣与意愿,并结合各专业社会需求、学科专业发展、培养能力情况,对各专业规模控制为:环境工程专业上限100人,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上限60人。
六、实施细则
1.方案发布阶段(6月5日—6月7日)
学院成立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,负责任务分工,制定并发布工作方案。
2.动员阶段(6月8日—12日)
在专业分流工作实施之前,通过专业分流动员、专业介绍、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,提前向学生、宣讲动员,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培养目标、课程体系、培养方向,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,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。
3.志愿申报与审核阶段(6月13日—18日)
学生依据专业分流方案,自主申报个人志愿(附表1),志愿一经申报不允许更改。专业分流小组根据学生专业申报进行审核,依据志愿优先,结合学业成绩排名,确定各专业分流名单。
4.专业分流名单公示阶段(6月19日-6月23日)
对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天,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,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反馈。公示期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并上报教务处备案,自第5学期开始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。
七、专业分流审核标准
专业分流以学生兴趣与特长为出发点,优先满足第一志愿,并参照其第一和第二志愿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专业分流,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。若某专业第一志愿选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载量,则以第一至三学期平均学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;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入选则调至第二志愿专业;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,优先录取无补考科目的学生;若均无补考科目,参考学生的英语四、六级成绩。
八.本实施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。
附件:
陕西科技大学环境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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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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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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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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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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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业 志 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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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志愿:
第二志愿: 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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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本人在填报专业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专业志愿注意事项:
1、专业分流录取工作按照学院《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进行,学生在填报专业志愿前应详细了解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。
2、本表由学生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后亲自填写,专业从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中选择,2个志愿均须填写。如只填写1个志愿专业,视为服从学院专业调剂。
3、学生完成本表填写、签字确认后,由各班班长给收齐后,于6月18日前交学院教学秘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