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就业工作职责
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,全员化、全程化做好毕业生就业引导、帮扶工作,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、就业指导、就业教育和管理工作;
2.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计划,研究决定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
3.积极联系就业单位,做好用人单位审核,及时公布就业需求信息,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情况介绍工作,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;
4.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,指导、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,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;
5.布置、协调、指导、检查各班毕业生就业工作,不定期公布各专业就业情况;
6.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;
7.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,收集就业证明材料,做好登记、上报工作;
8.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、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;
9.配合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;
10.做好本院就业工作总结;
11.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。
毕业生的职责和义务:
1.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学业;
2.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,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,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。要多渠道、多形式就业,积极参与自谋职业、自主创业,要积极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地区和单位工作。
3.参加各类有关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;
4.站好最后一班岗,做到文明离校,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才智,为母校争光。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19年6月20日